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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七月十日日記……


天上午人還在學校看報紙喝水時,接到宅配的電話,告知金石堂網路書店的包裹到了。便匆忙的跑到圍牆旁邊,騎上機車趕回東別的住處。打開小紙箱檢閱書本的狀況是否安好。就抱著紙箱走到五樓的房間,四本小叮噹的大長篇、一本法國人畫的漫畫「出生在她方」和四本書。這次買的書花了一千一百左右。而且再隔幾天又要買書了。

下午很開心的看小叮噹的大長篇﹝明明書名都是以大雄開頭的﹞,太陽王傳說還蠻好笑有趣的,就這樣以愉快的心情度過這下午時光。後來就跑去學校喝水,因為住的地方還是停水狀態,於是順便在學校的電腦教室上網,虛度光陰。四點一到電腦教室就關門了,回到寢室繼續看未看完的小叮噹。看的欲罷不能,抬頭一望時鐘發現已經五點了,便騎著機車到校門口旁邊的圍牆停車,到健身房運動。

健身房都是一些熟面孔,雖然是熟面孔我卻從沒跟他們聊過天,跟陌生人聊天沒什麼意義。做完好幾項健身器材之後,踩了廿六分鐘左右的有氧登山機,就離開健身房要去吃晚飯了。走到停放機車的位置時,發現機車不是兩支腳架立起來的,一看不對勁。我那臺山葉的馬佳士帝比一般的一二五機車要大臺,約重一百卅六公斤,要它「側躺」是很難的!除非是有「外力」故意介入,它才會乖乖側躺。發現我的財產慘遭不幸之後,下午所產生的愉快心情頓時灰飛湮滅!臺灣白痴何其多;緣何沈某常遭遇?定是車大招瘋蝶;才讓愛驥慘遭殃!

檢查一下代步工具的傷勢之後,我懷著沉痛的心情騎去吃晚飯。心中納悶怎麼會碰上這種倒楣事?那個肇禍的賊賤人是永遠都抓不到。只是好奇怎麼牽車會牽到我的機車側躺?還是有人在把玩我的機車?真的是很氣憤!我的機車好好的停在那邊,就是會有狗養的賤種讓我的機車受傷!我真的心情很不好,我一直在想這件事,下次不能再停在那個地方了,不然又會遭遇毒手!

想到這些賤種現在、未來可能會出現在我的生活領域之中時,就覺得這種生活品質實在是濫的不像樣,就覺得很嘔、很噁心!以前有人倡導要立志作大事,不要立志作大官。作大事很崇高又可以幫助、拯救很多人,作大官救的人就不多了,也指出作大官是為了自身的前途著想。可是換一個角度想,為何要讓那些過去已經、現在、將來會傷害和侵犯我的人,有不錯的生活可過呢?作大事救了那些賤種值得嗎?作大官又何嘗不好呢?先讓自己享受到榮華富貴,並利用權勢整治那些得罪過我的人,置之於死地不是很大快人心嗎!就算當大官不能殺賤種,也可以在政策上無所建樹,榮華富貴照樣享受也是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選擇。

從前的洋鬼子疾呼生命、自由和財產權的不可侵和重要性。是慢慢的尊重生命了,自由大概也爭取到了,政府也不能再亂徵稅了。可是,這三樣東西仍然飽受其他人的威脅!財產權要守的完好無缺很困難,你不能廿四小時的看顧它們,會有小偷、強盜搶奪竊取;會有人故意無意的破壞。要等到每個地方都有監視器,也不知要等到中華民國幾年?生命、自由和財產雖然向政府要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是,對於其他人的潛在威脅,又要如何的防範呢?政府作惡目標明確,平民百姓作惡亂如麻!

東海待越久,厭惡的人事物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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