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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不爽拿不到六千元


文為拿不到六千元所寫的不爽文章,衛道人士請自動跳過。讀過東海大學的人,都會經歷大一的「勞改」教育,幾乎每個大一學生都會怨聲載道,除了僥倖拿到那些勞作獎金三千元〈上、下學期各三千元〉的人。

說老實話,勞改教育所主張的美好宗旨,就如同在已經民主化的東歐國家裡鼓吹共產主義,是沒有人肯相信的!那些每天都不遲到早退的勞改生,其實都是為了個人利益才能每天維持這麼光明的行為,什麼個人利益?勞作教育處所發明的利益囉,勞改成績達到一定的標準,可以申請當勞作小組長〈有薪水可拿〉,或是有機會拿到勞改獎金三千元,或日後在勞作教育處申請校內工讀會比較容易。

只是,對於那些也是不遲到早退,勞作成績分數也不低而拿不到勞改獎金的學生來說,是否是非常不公平呢!大家都是浪費自己的個人時間來清除沒公德心的一些東海大學教職員、學生和校外人士所製造的髒亂。每天都這麼盡義務的來打掃,獲得了什麼呢?只會引發努力打掃卻拿不到勞改獎金的學生的憤恨罷了!

以我而言,當初我會每天保持不遲到早退,和每天都不請假的優良紀錄,全都只是為了那勞改獎金三千元!要是一開始就知道我會拿不到,我一定會維持及格邊緣,只要不重掃的情況就好。在寒冷的冬天早起是多麼的違反人性!待在床上繼續溫暖的睡眠不是很愜意嗎?在我還抱持著虛幻的希望時,寒冬時節,我幸災樂禍那些睡過頭的勞改生,和那些請假的人,因為如此一來,我就更有機會可以拿到那三千元獎金。事與願違,有些更僥倖的人在學期結束之後,拿到了三千元!而我沒拿到!

對於,寒冬的早起,從不請假、從不遲到早退的我,以及處心積慮的希望其他人睡過頭、請假的我來說,這算是什麼呢!真是不甘心那些僥倖拿到三千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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