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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善待非法住戶;壓榨本校學生。

件事發生在五月廿三日,最先是社會系的學弟早上經過校門口目睹後講的,抗議對象是住在學校食品加工廠周圍的住戶,抗議理由是東海大學侵犯他們的居住權利。在校門口的抗議活動和訴求不是本篇文章的重點,重點在學校發佈的公告,會發現這個學校的處理態度很鄉愿,符合同情壞人的偏差價值觀,也符合臺灣社會變質走味的道德價值觀,就摘錄部分內容如下。
本校在申購土地程序完備後,雖在法理層面本校可以無補償方式請佔用戶限期搬遷,建立該區「地上物拆除補償費理算表」,以「依地上物造價市值理算」的「含土地理算金額」最高補償標準計算,共計補償金2,764萬9,511元,並呈報董事會。董事會隨即在九十六年一月之董事會表示同意,並希望佔用戶在三個月內搬遷完成的決議。然佔用戶卻反而使用進行抗爭行動為要脅,除要求提高補償金額,並要求「學校另外提供每戶五十坪土地做為拆遷補償」等無理要求。資料來源
看到學校對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人這麼慷慨,卻對本校學生如此小氣,下學期要調漲學雜費百分之三的情形相比,真的是人比人氣死人?如果把高額補償金用在學校調漲學雜費的項目下,可以兩個學期不須調漲。在學校喊窮要學生多付出一千三百多元算計裡,卻有閒錢可以拿來補償佔用校地的違法刁民,一萬二千名學生的權益抵不過十二戶非法住戶!缺乏正確價值觀的學校,要怎麼讓學生以東海大學為榮?

學校要調漲學費,一些熱心的學生開始規劃反對調漲的活動,連署人數達到三千人。後來教育部不准東海大學調漲學費,校方卻抹黑說是極少數學生的意見,竟然不重視三千人的連署,而其他沒連署的學生不表示同意學校調漲,連校方舉辦的學費調漲說明會,都挑明只是讓學生知道校方的政策,學生無權置喙,乖乖服從、乖乖繳學雜費才是學生的本分。杜正勝當家的教育部終於有做對一件事情。

打著學生自治名號的學生會,根本就是花瓶腳色,每年讓學生投票選出的學生會長實際作用是零!只會滿足上不了臺面的物質慾望,舉辦行憲紀念日演唱會,吸引學生繳費的校園演唱會,學校的政策只能坐在一旁觀看,無法改變校方人士的行政決策。學生自治淪為極少數學生培養自身人脈的一個奇怪組織,以及飽受風評不佳的流言所苦,產生流言的原因在於學生所繳的學生會費,無法有效公開錢花在哪裡。有沒有學生會這個組織,對學生根本沒有任何影響。

繳交四萬多元學雜費的學生是待宰羔羊,調漲學費應該要和一萬二千名學生溝通協調才對,學雜費就佔學校收之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撇開學校控管畢業學生的品質方面不談,學生是繳錢的消費者、會員,主張消費權益是正當的,學校砸大錢在牧場土地上蓋第二校區,成本要由不同意蓋第二校區的學生多繳百分之三的學費填補財務缺口,臺灣的消費者始終都是弱勢的一方。

比國立大學的學生多繳一倍的學雜費,沒有獲得更好的教學品質與尊重,卻受到更差勁的漠視對待,真是私立大學學生的悲哀。

留言

  1. 幫你推一下,我也看不慣學生成為待宰羔羊,如果上報能見度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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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想到我學生時代
    也是畢業前一堆人要抗議學店黑店
    尤其當過學生中心核心幹部後
    了解學校一些不為人知的黑幕

    更覺得學生跟家長不過是待宰羔羊!!

    helenna

    ps.你能開放非blogger註冊會員的留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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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s..你是不是一直把我誤認為小藍? :P
    還好我有看到你在他家的留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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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是恶毒啊!
    我说的那个问题已经解决了!这下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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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筆...是你生氣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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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沒有認錯helenna和小藍啦 :)

    sz-iris,對啊,欺負學生。我不知道中共連辜狗網路空間存放的圖片都會被擋,小圖案已經換網址了。

    olivia,那枝筆不是我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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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教學品質如果沒有進步 只會向學生多要錢 那真是很悲哀的事 作教育的主事者 應該多為學生著想一下吧 作了壞的示範 如何教育下一代 不過這回教育部不讓東海漲倒是作對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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