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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說樂捐太沉重


位鄰居到家裡講附近的伯公廟要重建的事情,目的是要左鄰右舍樂捐。聽大人講那間廟是住這裡的人不會拜到的,可是只是一條路的間隔而已,所以表示一些心意樂捐。我在一旁聽那位鄰居講給我爸媽聽的話,反應遲鈍的我聽出這話中有話。

那位鄰居說捐錢是個人隨喜,捐多少錢表示些心意,他很強調這只是樂捐,可是卻又透露某位鄰居捐了五千元,這不就暗示錢是非捐不可嗎?因為捐五千元的鄰居已經搬走好幾個月,照理講是可以不用理會這種事情,但是卻出手大方,因此住在這裡的人敢好意思不捐錢嗎?也說捐多少錢達到門檻,姓名就會出現在牆上的捐獻名單。樂捐的本質似乎走味了。

鄰居來講捐錢幫助重建伯公廟的說法,讓我聽了不是很舒服,我爸媽是沒什麼感覺。既然表明這是樂捐幹嘛講誰捐多少錢呢?誰捐多少錢廟蓋好可以看捐款芳名錄啊,不需要幫人打知名度吧。爸媽那一輩的人不像我這麼會計較,總是會捐錢,就算那間廟不在拜拜的範圍內。有時候聽人講話不能只聽表面的意思,還要去聽他話裡是否還有別的暗示,如果傻傻真以為是「樂捐」的話,大概會招來流言的困擾。既然要人捐錢建伯公廟,何不開門見山要大家踴躍捐錢呢?這樣還顯得比較真誠,也不會扭曲樂捐的本意。

我媽對於捐錢給有關形上學的事物,不會有什麼問題,反而會告誡我有捨才有得,幸好不會要我以後也要捐獻給廟宇,只是會說以後有機會要捐款給家扶中心,我爸會捐款給家扶中心,不過我心裡會想說這錢要是給我升級電腦零件,該有多好啊。說到包紅包,家人的看法就比較不固定了,我想這應該是牽涉到人情問題吧,包紅包日後都要回包,無形中造成包紅包的經濟壓力。

民國三、四十年代的人,子女至少都生兩個以上,等到子女嫁娶就要面對紅包問題。我一位舅舅有五個子女,假如舅舅向某人包紅包,那位某人日後就要回包五份紅包,因此小孩比較少的人在紅包問題上就顯得比較吃虧。紅包收得高興,耳語可是在背後流傳勒,說女兒訂婚都要請人客,意思是兒子訂婚、結婚請人客就夠了,女兒的訂婚用不著請人客。問題的癥結點在於五個子女,畢竟並非每戶家庭都生好幾個小孩,包紅包對小孩少的家庭就不划算,而且,又強調現在經濟不景氣,請人客次數一多自然有「不同的意見」產生。

並且最好是不要收鄰居的紅包,以免日後回包紅包傷腦筋。上一代的人很有趣,捐錢給形而上的事物是樂意的,善男信女相信這會積陰德、有福報,相信「以後」就會有回報,所以捐多少次錢都不會計較;包紅包就要考量到會不會包太多,日後對方會回包多少,要是包少了友情、親情也就淡了。同樣都是付出金錢,心情卻是非常不同,相同的都是付出金錢的人都希望有所回饋。

或許談錢真的傷感情。

留言

  1. 談錢真的傷感情。
    捐獻名單過了幾年也會讓大家淡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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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紅包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你分析的很有道理
    捐錢的話我是覺得真的是應該要發自內心的樂意 而捐的人我認為應該不要要求回報的 既然要捐 不應有所求的 捐是希望別人好 希望社會更好 自己捐了內心快樂就是最大的回餽 我想應該是要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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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沒想到這篇文章的推分會破十分,看來錢是大家的共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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