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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唉,以前的重刑犯生不逢時!

曉慧將要假釋出獄,殺人能夠不用償命,他要感謝當初做出判決的法官,當然請別忘了那些在推動廢除死刑的人!幸好還有二千萬的民事賠償等待他。至於會否有良心的煎熬那就無法得知了,畢竟,動手殺人滅屍的行徑是經過大腦處理的。

最近在讀高點的刑法總則(有些法律學者的見解真是有悖社會常情,所以也不用特別責怪某些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他們也是受到那些「學說」的荼毒),看到刑罰章節摘要死刑的段落,提到犯海盜罪而致人於死;犯海盜罪而放火、強制性交、擄人勒贖或故意殺人,才會被判處絕對死刑。其它像是擄人勒贖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則是相對死刑或無期徒刑。

死刑的爭議可分為贊成和反對。贊成的理由是死刑具有高度威嚇效果,可以有效減少犯罪;反對的看法是死刑具有不可逆轉性,一旦法官誤判即無法彌補,且無統計數據顯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具威嚇效果。


我認為贊成死刑的理由不是很完善,首先是死刑在威嚇誰?絕大部分的民眾不會蓄意殺人;而已經謀畫殺人的禽獸根本不怕死刑,例如:殺劉邦友、尹清楓的歹徒。死刑應該是在嚇阻意志不堅的歹徒。再來是死刑可以減少哪方面的犯罪率?是偷竊?性侵害?貪污?縱火?還是亂丟垃圾?絕大部分的犯罪刑罰程度動用不到死刑。所以,贊成的論點應該修改為:政府為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不被他人蓄意殺害的生命、生存權,以死刑制裁故意殺人的歹徒,是保護國民生命、生存權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彰顯受害者生命不可逆轉的事實。

至於反對的說法表示無期徒刑更具威嚇效果,然而無期徒刑的受刑犯能夠因為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假釋出獄的優待,或遇到總統龍心大悅頒布赦免的命令。無期徒刑已經失去永久隔離重刑犯的意義,也失去代替死刑的功能,再加上人權團體干預司法體系運作暫緩死刑執行,只會讓受害者家屬覺得法律無法發揮正義。司法體系確實無法保持中立,死刑條文未廢除,卻停止死刑執行,法務部有失職的嫌疑。反對者似乎忽略應該判處絕對死刑的罪證確鑿殺人犯行,例如:砂石車司機倒車輾死被害人,躲避巨額的民事求償。

假如在廿歲左右殺死討厭的人,然後主動自首(自首有減刑的機會),接著在檢察官、法官的訊問下表現出悔不當初的演技,以及在監獄裡表現良好,或是利用坐牢的環境苦讀考上國立大學,幸運一點遇到總統就職或二二八獲得赦免、減刑,大概十年左右便能假釋出獄。重返社會之際,鄰居、朋友不會覺得你是罪大惡極的壞人,臺灣還滿有人情味的,現在在臺灣殺人似乎很值得唷!

再怎樣罄竹難書都會有律師、人權團體和有同情心的人幫你伸張權益,監獄的環境、待遇因為人權團體的努力變得越來越好,讓你專心讀書考上國立大學、有液晶電視看(被守法民眾反對、質疑),殺人不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到最後也會主動幫你申請假釋,只能說以前的重刑犯真是生不逢時啊!

留言

  1. 台灣唯一的缺點就是甚麼都太過,人權太過,政治太過,抗議太過,連救股市也救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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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期徒刑應該要效法美國有那種終生的,不得假釋不可特赦的,用這樣來代替死刑,我是比較贊成這樣.
    哈~我說的這麼嚴肅...都差點忘了我是來祝福shen聖誕快樂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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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聖誕快樂!!
    個人覺得台灣太過民主了

    "民主"成為兩黨政爭的工具與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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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黑皮ㄅㄜ ㄦ 斯 ㄉㄟ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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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shen
    生日快樂

    我贊成亂世用重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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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先祝署長~

    新年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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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還有生日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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