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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派出所寒假實習心得上篇


假實習前的說明會,本人代為發問實習超勤津貼的問題,警專行政人員不待發問完畢便打斷發問,權益問題依然膠著沒有突破,既然無法加發實習超勤津貼,為何時間不調整為八個小時?爭取自身權利的舉措在某些人眼裡異常刺眼,弔詭的是,受訓學員不具備公務員資格,目的係降低政府國庫人事成本支出,卻又能領年終獎金,大方發放年終獎金僅憑行政院的行政命令,政府如此玩弄兩面手法,讓人滿臉疑惑? 

實習當天搭乘警備車出發至市縣警察局,放妥隨身包袱,即至禮堂等候警察局人員宣布與去年暑期差不多的注意事項臺詞。或許是有了實習見聞,禮堂內一群黑鴉鴉的實習生少了躁動感,虛應故事般等待儀式結束,便魚貫擠進巡邏車,前往派出所觀摩忙碌又能偷閒的廿天警察工作。

這次實習的派出所替代役滿勤勞認份,提前整理、騰出寢室,和暑期的派出所相比,感覺就比較細心體貼。安頓好行李之後,隨即放假半天,隔日到交通小隊實習,觀摩專業單位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技巧。在交通單位,閒來無事等下班是件好事(想要養老、念書的爽缺單位),意謂民眾快樂出門,平安返家,總不能眼紅希冀警察整天處理交通事故吧! 

交通隊警察的強項係精確描繪事故現場草圖,拍照蒐證和分辨道路路面的各種痕跡,事後運用電腦繪圖軟體製作美觀專業的交通事故現場圖。雙方當事人的筆錄部分,最好是車禍當天詢問完畢,理由是當事人印象深刻,也比較無法鑽漏洞狡辯,以及無須事後耗費時日請當事人錄製筆錄,耽誤結案進度。 

這次有學會怎麼利用繪圖軟體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首次試繪看著各種選項一一點選輸入,偶而還會遺忘學長剛剛說明某些細節,新手的完成效率慢學長好幾倍,果然多加練習才能熟能生巧節省時間完成。不過,同一個辦公室,不同電腦的繪圖軟體裡的圖檔都不太一樣,對初學者來說造成一些困擾,有時會糾結在這臺電腦怎麼沒有某個圖案的困境。 

交通隊小隊長私底下評論交通整頓這項勤務是不必要的,論點係紅綠燈正常運作,駕駛人即會按照燈號通行,除非該路口交通號誌故障,或是上下班時段車流湧入導致雍塞,才需要警察站在路口中央執行交通整頓。本人觀察街道停車亂象,警方皆無主動取締、告發,就算逕行取締也是為了滿足績效目標,目標達成後,隨即放牛吃草,等待關心公共事務的熱心民眾報警檢舉。 

所以,何不將交通整頓的勤務調整為取締違規停車,讓車流更順暢;而且交通隊警察毋須經營轄區之勤區,少了勤區在地民眾、村里長或地方民代的人情壓力,應該能夠公正無私取締違規停車、路霸和無照駕駛之類的違法違規交通亂象。希望每個機關長官挺住不當施壓,基層警察可以無後顧之憂依法行政執行勤務,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留言

  1. 1.原來交通單位是爽缺.(筆記...)

    2.原來交通取締只是為了業績,達到目標就放牛吃草XD (筆記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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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要不是在派出所,幾乎都是爽缺。

      沒取締,一樣能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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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滿不錯的,可以了解許多內情, +Almighty Demiurge 您是我們在警隊的劉健明~~XD

      最後的建議不錯,一堆巷口內十尺的違停都沒人抓,無論騎車、開車都很危險,希望這些車都能被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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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覺受訓期滿久的, 何時才是正職波麗士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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