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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東別印象……貧民窟的住宿品質

東海大學的人的生活圈有五處,分別是,第一、學校內,學校宿舍提供住宿和飲食,這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第二、東別的東園巷的一、二和三弄,居住的地點離學校相當近,勤勞點的學生用雙腳就可到達學校,是許多外宿生的第一選擇;第三、東別的新興路,是外宿生的第二選擇;第四、藝術街一帶,這一帶有經過規劃,房租稍高;第五、瑞聯,榮總在過去一些的公寓大廈群,住這裡要上課就必須要靠機車來代步了,吃的花費略高。

一些住宿生和其他學生總是處心積慮要騎著機車,徜徉在東海的美麗校園內。由於校園地形的緣故,無法像一些學校能夠讓健康的腳踏車橫行校園。可是,去過政治大學的人,應該都知道,該校的校舍位在山腰上,東海的地形根本就是小兒科,卻也沒看到政治大學的校園內有人騎機車。我不知道會否和東海的部分學生相似,會故意張羅一張就醫證明,以方便在校園內騎乘機車?因此,有些東海學生就會加入學生會,目的無非是圖一張校內的機車通行證罷了。外表披著一張為學生服務的假皮,本質上是為自己服務的真心。

抽不到宿舍和不想住宿的學生,就只好搬到校外賃屋而居了。房價有昂貴和合理的;屋況也有良好和不良;房東有壞心的和善良的;學生房客則有守規矩的和被禁治產的。這完全要靠事前的包打聽工作和自己的運氣,畢竟,鄰居這種東西是真的要靠運氣的。

東別的東園巷可說是口腹之欲的大本營,小吃攤、餐飲店數量非常多。因著這項特色,人潮洶湧的,路面覆蓋著一層油污。餐飲店的營生工具常「很自然的向道路爭地」,而這裡的建築物大多無規劃地下停車場,自私的學生的機車也停滿巷子的兩側,狹窄的巷子更形狹窄,住在這裡是殺害眼睛審美觀的不錯選擇,凌亂的招牌、不整齊的店面、建築物的式樣「爭奇鬥艷」、油膩髒汙的店面。建築物相隔的距離非常接近,相鄰的兩棟住戶可以互相的吵來吵去,也因為相隔太近缺乏日光照射,房間濕氣重。沒有隱私權可言,生活品質低劣!怎麼會有人自作賤要住在這「貧民窟」呢?理由只是「單純」的貪圖離學校近。

也有好心人士擔心過,萬一東園巷發生火災消防車要如何開進去?我想這不用擔心,龍井鄉公所的公務員都不擔心了,住在這裡的人也不擔心,唯利是圖的房東們不擔心,其他人擔心什麼呢?只是好奇的是,房客的父母怎會容許他們住在如此堪憂的環境?令人納悶不已。如果因為一些人被燒死,促使大家都不敢住或者是龍井鄉公所不得不要求改善或拆除違建;希望不會走到像花蓮東華大學某些校外學生死於火災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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