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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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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養寵物嗎?」這句話一出必定只有兩個回答,有或是沒有。有養寵物的人,必須把時間、精神和金錢投入到寵物的身上,不僅要定時餵食、洗澡和帶牠們出去玩耍,以及關心牠們的健康狀況,避免得了不治之症。人和寵物可以說是互相適應彼此的存在。那不養寵物的人呢?想必也是有其不可克服的理由存在吧? 「欸呀!養寵物要花錢買飼料耶;還要定時替牠洗澡、消除寄生蟲;住的地方沒多大的空間耶;還要清理牠的大便;更要浪費時間陪牠玩;還得要注意牠會不會突然走失,讓飼主像個白痴一樣到處些協尋傳單!頂多就摸摸別人養的狗或貓嘛,解個嚵不是省事多了?」我想這應該是主要的理由吧?不過,兩者之間似乎沒有誰想不開或想的開的問題存在。 我想這應該可以套用到人的感情上面,有人一定要談戀愛,不然會受不了一個人孤單的過日子,無法忍受自己形單影隻的寂寞,因此會積極的推銷自己,尋找戀愛、交往的機會。找尋心目中的理想對象,就像養自己喜歡的狗或貓那樣。有些人可能想愛想昏頭了,努力的見縫插針,可是仍舊是孤家寡人一個;有些人優勢多了,一個接著一個來,羨煞不少眾人眼光。你說優勢的人適合談戀愛,或者說適合養寵物嗎?那到未必了。當然還是有規規矩矩的談戀愛,腳踏實地的付出他認為應該付出的關心和心力來對待對方,持續好幾年或十幾年不墜。 至於宣稱自己不談戀愛的人,大概認為這是一種負擔,承諾會造成一種心理上的壓力,一夜情模式不是很好嗎?可以和不同的人但是條件相若的人有一腿,不是很萍水相逢式的浪漫嗎?沒有愛只有性的關係彼此兩不相欠呀!另外就是,我一個人過的很好,不需要有人和我一起分享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吧,個人隱私都會消失殆盡耶,這多麼不方便啊!分分合合的戲碼看的還不夠多啊! 不養寵物,就摸別人養的;和不談感情,慾望來時再找性伴侶。隱約浮現著不負責任的態度,明明有其需求存在,卻選擇負擔成本最小的途徑來完成其慾念。或許其自身也多少存在著一些不負責任的人生觀在內。他只需要拿出挑逗別人的本領,等著上勾就行,無需面臨分手的窘境,相信這也是聰明的選擇。固定炮友是純粹性的關係,這和嫖客、妓女或牛郎沒啥差異,只不過固定炮友可能缺少金錢上的交易而已。彼此互取所需,兩不相欠。感覺不對或是有新目標立即更換炮友。這其實也是市場供需的現象罷了,一個銅板拍不響嘛! 說要提倡大家談戀愛、找對象,而盡量不要逃避責任的找一夜情之類的性關係,也無異於緣木求魚罷

買書的不愉快經驗續集

摸 到尤利西斯那三本書,心裡的不爽仍然是非常龐大的!花了一千五百元買到的是十年前印刷出來之後,賣不出去的書!那套精裝本從宅配手中接過來,擺在書架上已經快一個月了,我仍然沒有心思去真正地閱讀它,對它怒氣未消只能夠閱讀其它的書來解悶。會這麼不爽也是因為該出版公司的網站上和書訊裡的介紹,依照常理,當然是極盡推薦之能事,用盡美好辭色來打動想買書的讀者的購買欲。哪裡會知道是十年前賣不出去的書呢! 我想該出版公司是犯了未盡告知的責任的,不過會有這麼誠實的出版公司嗎?說自己出版的書因為賣相不佳,所以特價求售。我想這是不可能的嘛!該出版公司的客服部還來電告知,我所提出的不滿,說是該套書是有讀者要求該出版公司販售的,並非銷售不理想。我想事實勝於雄辯。該公司說那套書即將絕版,我的認知是,是否該套書的中文版權要由其它的中文出版同業來發行,所以,該出版公司必須把庫存的書籍銷售完畢,減輕庫存的成本壓力。我倒是沒想到會是第一刷的書,賣了十年都賣不掉。 那麼照客服部女士的說辭,是有讀者反應要購買該套書,希望該出版公司能夠販售。那我想怎麼不當初就採取類似預購的手段呢?調查或者是網路登記要購買尤利西斯的人數有多少位,而非亂槍打鳥似的,大作廣告宣傳的花招:該套書即將絕版!真是讓不明就理的人受騙上當。當然我是不知道有多少位買了那套書的人和我有無上騙上當的感覺啦!畢竟,出版公司的最終目的是要賺錢、獲取利潤。而讀者、消費者是希望要獲得錢質相稱的貨品的,說穿了,根本就沒有必要替出版公司消化賣不出去的滯銷書籍。 就折扣來說,也顯的該出版公司「摳門」!前陣子,聯經出版公司慶祝卅週年,書籍折扣則有七折,以及七九折。聯經有些十年左右的滯銷書打了七折的折扣,也沒有說「即將絕版」的口號,書就擺在那裡讓你翻,要不要購買就隨自己的意,這樣子的感覺就好多了。折扣也算大方,也沒有誤導人的販賣標語,讓購買人自己去考慮,這樣就沒啥問題發生,不是嗎?我看了擺在書架上的尤利西斯,心頭怒氣還是會不停的竄動!撕了?是很快意,但未免可惜了那一千五百元新臺幣;燒了?更得意了,不過要小心發生火災啊。 也要責怪自己,為何看了書訊上的介紹和書籍的照片,就被迷了心竅。從平鎮的家中,掛念到臺中的宿舍去。上網訂書時的心情是雀躍的,而從新竹貨運手中接到包裹的情緒也是高興的,但是打開包裹看到書的真面目之後,一切就都不一樣了!心情可說是糟糕到

買書的不愉快經驗!

之 前回到家,看了看一些出版社寄來的書訊,看到時報出版公司寄來的書訊,發現「尤利西斯」這本書的封面設計還蠻吸引我的。於是我就動了購買它的念頭了!而這也正是不愉快的來源。下星期三一回到學校,立即連上時報閱讀網購買尤利西斯。金石堂和博客來網路書店都沒有賣精裝本,只好在時報閱讀網購買了。 六月底時,我收到內裝尤利西斯的包裹,心裡有些高興和期待的打開包裹,沒想到一看,發現有一本是平裝本,其它兩本則是精裝本。不禁納悶?明明該網站只有推出精裝本的書籍,怎會出現平裝本來充數?真是甚感不解!於是,浪費手機費用打給時報出版公司的客服部,電話那頭傳來,把書寄過來更換即可的話音,心中的惶惑已經紓解了。不過,我還有其它的不滿要道出來! 打開裝著尤利西斯的紙箱,發現有一本平裝本之後,就檢查一下書籍的出版日期和整體外觀是否無恙。書本的外觀上,多多少少有些碰撞到的痕跡。而出版日期是民國八十四年!今年是民國九十三年,沒想到尤利西斯已經躺在倉庫有九年了!它蹉跎了九年的寶貴光陰啊!躺了九年的書居然還只打七五折的折扣,而這還是拿到書之後才知道這一事實,書商並沒有盡到告知的責任,只是在網站上打著即將「絕版」的宣傳口號!萬萬沒料到,所謂的絕版其實是銷路不理想,要出清庫存罷了!老子花了一千五百元買這種九年書,感覺真的很不舒服!而且,還出現平裝本魚目混珠的烏龍出貨作業! 我想我下次在看到時報公司類似的活動時,必定會更三思而後行,畢竟金玉其外,敗絮其內是一件很讓人生氣的事情。我倒是希望寄回去更換的精裝本缺貨,或許我就可以把另外兩本精裝本寄回去,要求退還書款。 之前,在聯經出版公司的新生門市購買「大衛?考勃菲爾」的精裝本,它是民國八十二年出版的,躺了也有十一年的光陰,夠久了吧!不過,它的折扣至少是七折,雖然書乏人問津已有十一年的光陰,不過,我還是親自把它給買回家了。因為這是我親自買的,雖然聯經出版公司也是為了要出清存貨才有類似的折扣回動,卻沒有讓我有不愉快的感覺,畢竟這是在知道書本狀況之下購買的。很有可能該書還會再印新的? 花錢買書本就應該要開開心心的,但是書商在處心積慮的要出清庫存時,是否應該有點良心,告知消費者該促銷的書籍是庫存貨。而消費者在購買促銷的書籍的同時,也不要被那小小的折扣給衝昏了頭。 像我這樣的情形也頗好笑的!買書買到這樣的不愉快和鑽牛角尖是否過於計較了?可能有些人會這樣

Nokia 7610 我用的手機簡史和新手機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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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支的手機是諾基亞(NOKIA)5110,用了大約兩年後,由於虛榮心作祟,毫不猶豫的更換成諾基亞8310。諾基亞8310使用超過三年,再加上本人非常的粗心大意,常常讓諾基亞8310跳樓自殺,雖然諾基亞的手機非常耐摔,但是次數過多的話,也是會受不了的!所以,不得不更換新手機。下面的照片就是我的第三支主打手機啦!諾基亞7610是搭配門號辦的,其實搭門號辦手機是不划算的,因為要綁約二年,二年下來的月租費一定超過搭門號的手機優惠差價。這又證明了我愛亂花錢! 後來翻閱手機雜誌,發現諾基亞採用的硬體規格都留一手,不像三星手機給的硬體規格大方,便一直觀望諾基亞的新手機,發現諾基亞的硬體規格與售價不成正比,只好接手家人的諾基亞手機N73,最後是撐到宏達電推出蝴蝶機,才立刻預購,永遠脫離諾基亞手機行列。 Nokia 7610 目前使用的彩色藍芽百萬畫素照相手機。 Nokia 7610 Nokia 7610 配件 藍芽耳機花了快二千元,想買它是因為諾基亞7610有支援藍芽。所以就沒有仔細考慮之下就買了,結果使用次數非常少,可謂浪費辛苦賺來的錢!

嚴刑峻法違反誰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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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臺灣社會的治安問題發生頻率增多時,社會大眾就會要求政府「治亂世用重典」,對罪犯處以重罰,以降低犯罪率。不過當要求政府重罰罪犯的民意出現時,也會有反對意見出現,說刑罰加重並不能有效遏止犯罪的發生,也有違反人權的疑慮,也因為有反對意見的存在,讓政府無法採取「用重典」的措施,因此臺灣的犯罪率無法降低。 效法西方保障人權是立意良善的,可是因為要保障罪犯的人權,無法確實讓罪犯受到實質上的懲罰。學習西方的保障人權,可是卻沒有將西方的法律精神一併移植,拿美國為例:美國人犯重罪會被判刑數十年以上甚至達百年的刑期,或是會被判終生監禁。而臺灣的刑法最多只能判處無期徒刑,可是無期徒刑卻會因為犯人表現良好而假釋出獄,頂多關個十幾年就會放出來。無法達到遏制犯罪的效果。 如果依照契約論的觀點,當每個人都遵守法律時,那就是有遵守契約可以受到保障,而違反契約時就必須受到懲罰。既然違反契約有何條件可以向遵守契約的人,講求保障人權的要求?對於遵守契約的守法者會公平嗎?對於保障違約的人是否反而是特權呢?這好像是臺灣的人權團體所忽略。 對犯法的人採取嚴厲的懲罰,應該是社會上的共識,那為何不立法通過?是每個人將來都會犯罪?如果每個人將來都會犯罪,那是不是這個國家社會有根本問題存在?那實際情況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會犯罪,那為何不「治亂世用重典」?很奇怪的是,有些人會有萬一還是有人不怕重刑繼續犯法的顧慮,如果怕有人不怕重刑繼續犯法,是不是因為國家的司法機關執法不周?讓罪犯有繼續犯法的自由存在?那法律還需要存在嗎? 因為怕重刑對罪犯無效,而放棄「治亂世用重典」的主張是不明智的,新加坡是「不重人權」的良好例子:新加坡有鞭刑、絞刑的存在,他們的法律極為嚴格,可是卻讓犯罪率大幅降低,治安良好,受惠的是守法的廣大的新加坡人,「用重典」在新加坡證明是可行的,沒有怕有人不怕重刑繼續犯罪的顧慮。 當然會有人批評新加坡的嚴刑峻法是落伍的,新加坡人的守法是因為嚴刑峻法。如果一個國家要走向法治,那就應該要確實的執行法律,想要寄望人民會自動守法,那可能要回到道德社會去才行。回到道德社會就不需要嚴刑峻法。在現代社會依靠道德呼籲是行不通的。 在臺灣的社會,民眾可以因為個人因素而違法,例如:擺路邊攤、違章建築、亂停車。如果政府要取締擺路邊攤的違法民眾,民眾可以訴求要繼續生存下去的人權,政府就讓攤販合法

欸!高中班版

班 版「冰凍三尺;以非一日之寒」,似乎只剩下我在唱獨角戲碼了,班版好像成了我的個人版!同學們的確是各司其職得在為學業和事業奮鬥,或者是男同學陸陸續續在「為國效力」。那大家真的都沒有時間來班版留下一點痕跡?這樣的說法卻是強人所難,那要寫什麼呢?私事寫在班版好像不太適合,反正「我」有自己的新聞臺。生活感觸寫在這可能也會被覺得礙眼,「畢竟這是一個公共空間」!也或許真的沒什麼好寫的,那又何必浪費時間,有人寫就好了啊!可是,你不是局外人呀!回個一兩句話也是非常鼓舞人心的。 一個班級就像是一個國家,它包含了不同的民族成員,可能是多民族的國家;也可能是單一民族國家。把範圍縮小到班級的層次的話,就是一個班裡頭會有好幾個小團體,小團體之間可能是和平共存的關係;也可能是彼此互看不順眼。有些小團體很活躍;有些則是「置身事外」。一個國家或一個班級需要團結嗎?能夠在不需要這個共同的架構下彼此交流嗎?還是說要有這個共同的架構,才能夠有所謂的一丁點的共同的歷史記憶?那還有必要營造一個共同的「虛假意識」嗎? 班級存有小團體那是很自然的事情,那是自然發展下的事物,消滅它們是違反歷史的必然性的。我認清點之後,想要有虛假的團結那是不可能的,還不如求取一兩個小團體的合作,比較切乎實際情況。雖然這有我非常個人好惡在內。同學會,理論上我和其他同學希望大家都能夠到齊,可是,往往會有誰沒去我就不去的情況發生,不過這很正常。我們不是西方社會的人是以理性為基礎的,去或是不去都是自己下決定。在漢人社會中,我們是以情感作為考量,有朋友沒去,那我去同學會可能就沒意思了。其它小團體的同學不太熟耶,沒什麼交集,可是去同學會不一定要跟其它小團體的同學要有交集呀!大家會不會顧慮太多了? 對於,刻意缺席的人,我也不會去通知他們有同學會,這是我的想法和原則,我不想增加額外的成本,比如:講話的時間、電話費和培養虛假的客套話。我想也不要刻意增加彼此的誤解。會參加同學會的同學,我當然是很熱心的通知,管你是哪個小團體的呢?見面三分情嘛!再忙都要抽出時間來參加同學會。離題很遠了,在回到班版太冷的題目上頭。 班版剩我唱獨角戲,我唱的蠻不好意思的,畢竟這是班版,不是我的新聞臺。我之前潑我大學同學的冷水,我說;「你弄大學班版好像沒這個必要,彼此有電子郵件就夠了,我拿出高中班版剛開始很熱絡,日子久了就很冷清的情況。」這個冷水裡面應該有

大風呼呼吹……

好 煩啊!現在已經是國曆的十月中旬了,大度山上風已經吹的很猛烈了,不是在室內呆著嗎?怎麼知道的?欸,房間在五樓,窗戶被狂風吹個不停,碰撞聲、風聲持續不斷,真的是很惹人心煩,情緒會被這惱人的風聲影響到。 由於,床就在窗戶下方,就寢時可以感受到從窗戶灌進來的氣流,輕拂著我的臉,只能把被單拉到脖子處,以防隔天起來有感冒的症狀,我可是沒錢、沒功夫生病的呀!風這麼大也不是無來由的,在半山坡上和住的建築物前面是空曠的空間,自然地風就往這邊呼嘯而來,又加上是在五樓。其實在一樓風聲也是很大,這時就很想搬到這棟建築物的背風的房間居住,而且因為是背陽房租還因此少了一千元。好想把窗戶用紅磚頭封死哦! 因為前面是馬場,馬場的場地都是沙子。有一次外出三天,因為我房間的廁所沒有窗戶會比較潮濕,所以,特意地把窗戶打開一條縫隙,以利空氣流通,室內的濕氣不會太重。沒想到三天之後回來,書桌桌面上鋪著薄薄的一層黃色桌巾,地上踏起來也有沙沙的感覺,灰塵確實是無孔不入。花了一番功夫才將降低生活品質的灰塵處理乾淨,書桌太髒是會刮傷書本的封面哦。 受不了,風還是猛烈地吹襲,門窗因此「振振有詞」地發出「不平之鳴」!睡覺睡得「膽戰心驚」的,那風聲聽起來像是颱風過境似的,雖然沒有災害發生,卻是睡的很不安穩。東海大學校園裡的鳳凰樹,被大風吹的斷枝落葉,校內馬路散落著滿地的樹枝和落葉,哈哈,掃地的學生可有的掃了!走路的行人也是小心要「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呢!尤其是十月十八日這天風還特大的,夜間在校內騎機車感受到大度山的風的強烈招呼,快被吹翻了! 在東海待了快六年了,走在路上被大風吹是沒啥感觸,就是忍受不了待在房間內還要被風聲凌虐。欸!饒了我吧!我是草莓族嗎?這麼多愁善感…… 寫於民國九十三年

臺北跨年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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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民國九十四年的十二月卅一日我從臺中車站搭自強號回中壢。打了電話問高中同學有無在中壢,順便問他有沒有空,結果他的行程排滿了,就沒有空在中壢見面啦。我也剛好打算在家裡乖乖讀書啦!也沒有那個無聊的念頭,跑去湊熱鬧跨年,呆在家不是很舒服嗎!也想說在家就利用時間多做一些事情。 沒想到在無預警的等爸媽把晚餐弄好的時候,高中同學打電話給我,說:「七點半在中壢車站見!」就結束了沒頭沒尾的電話。那時我根本就沒想到他們是要到臺北去跨年,就順口答應他們,只不過我會遲到。打算大概晚上十點多就回家,豈知到中壢車站,他們就說要到臺北跨年!我還真是有些措手不及啊!早知道就先問清楚,他們打算在哪裡跨年,其實自己心裡是想要去臺北的啦。打電話回家問,家人就說:「可以啊,小心安全。」,就跟著高中同學搭電聯車到臺北松山。 他們的主要目的地是臺北松山的一間夜店啦!臺北101大樓的跨年煙火只是附帶的行程、景點。我倒是沒親眼見過臺北101大樓的跨年煙火,所以直奔那間在臺北松山的夜店,而略去臺北101大樓的跨年煙火,還真是覺得蠻可惜的,雖然可以在電視新聞看到重播畫面,也不必和卅多萬人擠來擠去的。大老遠跑去臺北而沒有看到煙火,是真的白跑一趟。 那間夜店的「門票」要價八百元,標準的趁熱門假日向消費者獅子大開口。好險家人不知道,我也不敢講。而預售票是六百元。十二點之前,警察進來臨檢,對於在場的人大概是非常掃興吧?對於我卻是天降甘霖啊!我的耳朵暫時獲得喘息的時間,不用被超級吵雜的噪音音樂折磨。警察一走我的耳朵又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去了。音樂極端吵雜,卻沒有讓我隨之擺動身軀的節奏存在,是音樂放的濫?還是我不懂得欣賞?不過,我認為是音樂放的濫的緣故! 由於音樂不具有節奏性,我像個木頭人一樣,呆呆站著看著週遭的人搖頭揮手擺臀的,隨著音樂扭動身軀。有些人的樣子,看起來似乎陶醉其中,好像乩童被神靈附體,蠻可笑的。我的處境可以用「眾人皆醉,我獨醒」來形容,冷眼旁觀這些「陶醉」其中的人群,我根本就和這裡的人事物格格不入!我在噪音吵了兩個多小時之後,才勉強自己隨著噪音搖擺身軀,突然覺得我很愚蠢,浪費那寶貴的八百元! 沒看到在臺北101大樓的煙火,又被噪音吵一整晚,熬夜沒睡,浪費要花十個小時才賺的到的薪水,打亂原本要在家整理東西的計畫。這個跨年早知道就呆在臺中,不回桃園了。這個後果當然是要怪我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