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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侵害個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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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公司回信致歉 十 月十八日收到一封陌生人寄的電子郵件,大略瀏覽那封郵件的內容,發現有我的姓名,以及該寄件者廣告他的公開個人資訊。非常訝異與不悅,納悶此人如何取得本人的姓名與電子郵件?利用網路查詢寄件者的公開資訊後,在臺灣部落客社群的講師資訊網頁發現,他的就業生涯曾在某網路行銷公司擔任經理,而電子郵件只告知兩年前從這家公司離職,基於合理懷疑,於是我寫信向該公司詢問。  十月廿三日,該公司回覆本人的疑問,表達造成困擾深感歉意,並會請離職員工向我連絡負責。回覆內容完全沒有提到如何管制網站會員資料的情形,以及它們違反網站所公布的隱私政策,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法條規定,應該要有的合理賠償,或是其它的補救措施,完全付之闕如!我在十月廿五日寫信詢問寄件者,如何取得我的電子郵件,他當天回信解釋是幾年前蒐集網誌時獲得,並承諾會刪除本人的電子郵件。該公司通知離職員工的效率,似乎比不上我親自去信來的迅速。

有流浪教師,也製造流浪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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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自由時報 師 資培育法在民國八十三年公布,隔年實施,打破由師範體系產生師資的單一路徑,其它大學也能設立教育學程培養中小學師資。然而,無法獲得正式聘用的流浪教師問題,也在數年之後慢慢產生。雖然儲備師資大幅增加,卻未盡速達到淘汰不適任教師的理想目標,紙上談兵無法避免人的劣根性從中作梗。  流浪教師為數眾多,卻不見師範院校學生大聲疾呼,要求政府保障他們的工作權,修改師資培育法走回頭路,是這些師範學生比警校學生懂事與服從?了解開放競爭才能提升自己的競爭力?然而教育部並未研擬修改師資培育法,限制師資產生的管道與數目,消除存在已久的流浪教師現象,反而交由個人理性選擇評估來決定是否要當老師。

我的第一支電動刮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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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年九月底,收到訂閱一年聯合報的贈品飛利浦電動刮鬍刀,這是我的第一支電鬍刀。對電動刮鬍刀有興趣,是因為覺得比人力刮鬍刀要方便快速安全,而且也不用再花錢買刮鬍泡和鬍後水,長時間來說電鬍刀應該會比人力刮鬍刀要環保吧?不過假如是買上萬元的頂級電鬍刀就可能不一定了,因為還是要花錢購買消耗品清潔液。  廉價的不可水洗電動刮鬍刀,只有在刮鬍鬚時方便,刮完後的清潔就不方便了,由於禁止水洗,清潔時只能把刀頭零組件分別拆開,用附的清潔刷毛清除鬍鬚,完成後再將零件一一組裝回去。手動刮鬍刀雖然刮鬍鬚比較慢,事後的清理工作卻非常便利,只要用水沖洗過,便能將黏在刀片的鬍鬚沖掉,節省掉麻煩的拆卸刀頭零件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