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歡迎吸菸,老菸槍最大!
工作場所的牆壁貼著禁止吸菸的標語和圖案,而每天都會出現的經理,菸癮犯了卻無視菸害防制法的規定,依舊自在地吞雲吐霧,害我要降低呼吸的量與次數,以避免吸入過多的二手菸、有毒物質。會在室內抽菸的都是工作場所的常客,例如:廠長、經理與訪客,反而是一般職員絕大部分都會安分地在吸菸區抽煙,看來基層員工為了自保都比較自愛。
廠長、經理可能是認為自己在工作團體有一定地位,所以覺得在某些區域的工作場所吸菸理所當然,職位較低階的同仁有「義務」容忍呼吸二手菸,接受他們在室內的違法吸菸行為。而為了工作,必須忍受某位經理在室內抽菸危害空氣品質。每位為了工作的人,都得要忍受自己覺得不合理的待遇、遭遇,或是莫名奇妙的職場現象,所以不是搬出勞基法,以及去勞工局檢舉不法就能輕易改變資方的不法行徑。
我自己也想過致電桃園縣的衛生單位檢舉二手菸害,心想假如真的檢舉,他們會不會懷疑是我檢舉的?因為以前從來都沒有衛生單位來這取締菸害;類似的情形也存在我家巷子的鄰居開設家庭賭場,賭客在我家後面的防火巷進出,報警的話會懷疑是不是我家,因為連同我家在內的十四間房屋,只有三間是自有住宅,其餘十一間都租人,而租屋客是不會關注這事,其餘兩間自有住宅住戶不受賭場影響,只有我家例外。
老菸槍經理家裡有寶貝小孫子,在家都不吸煙,在工作場所則是香煙抽不停,人的自私本性在此顯露無疑。經理會在公共場所抽菸,不顧慮到非吸煙者的健康,我猜想是「先來後到」的觀念作祟,經理應該是覺得年資淺、職位低的人要「尊重、接受」;並且認為這是他的地盤,他有「權力」可以抽菸、污染空氣和危害他人健康,路霸也是理直氣壯地認定他們有權力佔用家門前的公有地。
菸害防制法雖然立意佳,但是在很多私人公司則淪為紙老虎,尤其是傳統產業。傳統產業的人雖然曉得政府宣導的政策,會不會確實遵守還要看他們的想法觀念有無跟上時代潮流,例如:公共空間的概念,跟臺灣絕大部分的機車行宣導不要占用人行道擺放待售機車,店家肯定很難接受,店門口的人行道空在那裡不佔用,不是很浪費嗎?而且警察又不會取締、行人也極少雞婆檢舉,何必跟自己的營收過不去。
因此,二手菸受害者不善加運用菸害防制法,等於像守財奴一樣,把財產藏起來不活用;法律不使用,它不會幫受害者,「錐面」菸槍也不會把你的健康權益放在眼裡。換個角度來說,對敵人仁慈,是對自己殘忍,我真的深刻體會這個道理。好吧,等我離職之後,就跟衛生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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