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屠夫在臺灣受審的話



挪威發生震驚各界的血腥屠戮事件,臺灣的新聞媒體大篇幅報導,還介紹挪威法律沒有死刑,頂多有期徒刑廿一年,加上刑期過三分之二就能假釋,有些挪威人因為這件事憤怒地表達處死殺人兇手的言論,假設挪威殺人兇手在中華民國受審,不知會發生哪種情況?

臺灣支持廢除死刑的團體會挺身而出捍衛凶手的「人權」?萬一恐龍法官誤判怎麼辦,執行死刑壞人的生命就無法回復耶!法院判決會依然是地方法院判決死刑,只因挪威屠夫在法庭的態度良好、並且深具悔意,高等和最高法院法官就會依照他們貴族階層的自由心證判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法務部仍然會藉故拖延執行死刑的效率?只要臺灣發生殺人命案之後,民眾腦海便會開始浮現這些令人不愉快的聯想畫面。

這名兇手曾說:殺要殺多,才會造成可觀的後續效應;殺的少,反而會讓一般民眾印象模糊,所以他選擇大屠殺。他可以學臺灣記者愛問的道歉公式嗎?「要不要向死者、受害家屬道歉?」記者幫兇手省去到靈前上香的麻煩。人都死了,狗嘴吐出歉意能夠代表什麼?法官、記者有資格向民眾解答嗎?

你會覺得殺一個人和殺數十、數百人有殘忍程度的差別?這個問題反應在兇手的說詞,這是挪威人的人性盲點?如果只殺幾個人,是否該國不會有人義憤填膺主張死刑、終生監禁,離大屠殺的殘忍、降半旗的哀傷尚有一段距離。這在臺灣情形會很不一樣?

在臺灣只要有一個人遭受殺害,絕大部分臺灣民眾會氣憤難平地譴責兇手,要求貴族法官判處兇手死刑,除了極少數分子付出同情、幫助兇手與介入司法的行動,並且「引經據典」控訴死刑的殘忍和不人道,似乎全天下的人都讓殘酷的應報思想遮閉雙眼。臺灣人和挪威人對於人命的價值觀差異似乎昭然若揭,令人遺憾的是當新聞媒體報導熱度降低,多數臺灣人已經將目光轉向其它腥羶色的無聊新聞。

「多元文化」的理念源自於歐美社會,歐美社會的部分基督教人士已經無法忍受多元文化帶來的破壞。回教徒(穆斯林)移民基督教文化國家,前者的文化價值觀必然迥異後者,帶來不同程度的破壞原本一元文化的國家,假如回教徒「入境隨俗」減輕文化、宗教所產生的衝擊,那些基督教保守分子的偏差想法可能不會受到激化,因此,多元文化的口號、理念是附屬於一元文化之下。

看到歐美國家政治極端分子的殺戮行為,頓時覺得中華民國的臺獨偏激人士的言行舉止好可愛,他們最多就是拳腳相向,不然就是大喊:「中國豬滾回大陸去!」這些不怎麼有水準的行為不會要了「中國人」的性命。假設未來中華民國的南島語族人數和漢民族人數相當而要求獨立,自認臺灣是多元民主社會的大部分臺灣人會容許他們獨立?或是基督教、回教的信仰人口大增,進而影響、破壞臺灣人固有的傳統習俗、文化價值觀,不會有人大聲疾呼要抑制這些一神信仰,甚至爆發流血衝突?

或者最近沸沸揚揚的性別教育議題,同性戀是某些宗教信徒、非信徒無法忍受的存在;南臺灣曾有一位娘娘腔學生遭受各種形式暴力對待而死;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或多或少承受周圍人們的異樣眼光,包括「天真活潑」的小學生都是加害者。思考一下這些曾經出現在大眾傳播媒體的偏向黨同伐異的社會集體行為,你仍然認為臺灣是個多元文化社會嗎?

值得慶幸,大規模屠殺從解嚴之後,在臺灣跟著成為歷史。至少這一點我們比歐美國家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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