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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設立網誌緣起

華民國九十三年的四月份,我看到電腦雜誌上介紹網誌的文章,便記下個網誌的網址。這個外國網站提供的中文翻譯並不怎麼好,只有基本的名詞翻譯,對於這個網誌也只能貼貼文章罷了。要享受進一步的功能,就要慢慢摸索了。斷斷續續寫了好幾個月,突然把這個網誌束之高閣。可能原因是沒有人留言吧?人做一件事還是需要外力來推動,才有繼續做下去的動力和熱情。

民國九十四年的十二月,我突然的重新註冊第二個網誌,慢慢的搬移原本網誌的文章,也偶而寫新的沒營養的抱怨文章。數位相機的存在也是重要的,我拍了好幾十張不重要的物品照片貼在網誌上。每篇文章也貼了不相關的漂亮照片。如此一來看起來豐富多了,拜其它網站的網誌作者的經營,我幸運的獲得一些小程式的網頁內碼,如獲至寶般的放在我的網誌上,這個第二個網誌的門面比第一個要豐富多了。

而且第二個網誌居然有外國人留言,雖然對方是個沒有照片的藏鏡人,卻對網路世界充滿驚奇啊!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人留言給你。你也不知道對方的網誌有什麼小程式可以獲得。現在連客家歌都放上去了,可說是大功告成。

照片可說是這個網誌的大突破吧!我在個人介紹上貼了大頭照,之前的網誌根本不敢放,因為覺得自己不上相。現在的網誌會放是覺得不要再放不開了!放了個人照的意義,算是對這個網誌的長久經營的一個認知。就算網誌的設計不比別人漂亮、好看,也是要持續的放上平常拍的物品照片,寫一些不重要的文章來充場面。

這個網誌的經營公司,未來可能會發生硬碟毀損的不幸事件!到時候存放在這個網誌的寶貴人物照、文章,可能都會消失不見,提早做好最壞的打算,才不會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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