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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同情犯法壞人;犧牲守法民眾

法委員提過幾次要對強姦犯處以鞭刑,議題炒作一陣子後,就銷聲匿跡。部分立委會跳出來反對、不贊成實施鞭刑,他們認為這有待商榷,問題是鞭刑已經不只一次被提出,那到底有沒有討論鞭刑議題,總是要有個結論吧,結論是臺灣永不採用鞭刑,或是提出更有效的辦法。結果是什麼初步結論都沒有,提案鞭刑的立委連個議案連署都沒有執行,騙選票嗎?

看過相關新聞得知,臺灣的假釋制度非常鬆散,強制治療流於陽春形式,對於強姦犯沒有確實執行評估,坐牢期間表現良好就能假釋出獄,沒有評估再犯機率有多高,也缺乏假釋期間的追蹤管理,接著新聞不斷報導性侵犯假釋期間再犯的恐怖消息。政府對於性侵犯假釋期間的管理不善,卻還讓他們假釋出獄,這根本就是官僚草菅人命,受害者永遠是守法民眾。

民進黨在玩燒錢的正名運動和鼓吹軍購的同時,是否應該好好審視國內亟待改善的制度缺失,許多攸關民眾權益的內政問題都未改善,每天上演貧困家庭三餐不濟、每日超過上百人被性侵,失業率和犯罪率都居高不下,就算國防武力可以和中共抗衡幾年,臺灣人的生活不一定就安全,被中共的飛彈炸死就認了,我們卻很可能死在罪犯手上。陳水扁那些民進黨人當總統又怎樣?你的生活還不是仍然過的提心吊膽的!

既然政府做不到確實的假釋犯追蹤管理,那為何不實施鞭刑?顧慮到對性侵犯不「人道」,卻視而不見受害者會面臨數年以上的心理創傷,受害者又不能去控告反對鞭刑的立法委員,也不能申請國賠,只能很無奈自我療傷。當你在「同情」強姦犯而反對鞭刑,是否有注意、關心過受害者呢?還是覺得被性侵的兒童、老婦人和妙齡女子是陌生人,不是我所要關心的對象,反正我的家人平安無事!

說鞭刑對強姦犯太殘忍,身體刑無法讓他們真正悔過,反而會激發他們的報復心態!那請問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實施鞭刑有幾十年了,他們的強姦犯有在報復嗎?如果鞭刑無法有效嚇阻,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鞭刑玩幾十年是玩假的嗎?難道該國政府就不怕強姦犯會報復?難道該國政府就沒有想到可能產生的後果?那麼反對鞭刑的人到底在害怕什麼?怕自己有招一日會被鞭?還是怕政府公權力無法有效執行?或是臺灣的強姦犯不怕鞭刑?所以,守法的人只能對罪犯恭恭敬敬,驚懼地求他們守法?到這樣的地步,大家還不如都來殺人越貨算了,日子過的反而比較痛快。

慣竊也是坐牢多次,他們出獄後一樣會行竊,那是不是就不要關他們了?學生考試作弊,老師要不要擔心作弊被抓的學生有報復心態,所以就不抓考試作弊的學生?多數守法的民眾怎麼會怕破壞社會安全的極少數老鼠屎?怎麼會擔心強姦犯會想再接受鞭刑的對待?

當立法委員提出鞭刑的訴求,是不是要舉出新加坡他們實施鞭刑之後,犯罪率降低多少,以及維持幾年的低犯罪率,還有強姦犯出獄後再犯的機率有多少。那些立委應該要用數據說服大眾,讓大家知道鞭刑的效果如何,而不是讓某些人權團體枉顧受害者的悲慘遭遇,維護強姦犯的「人權」,扭曲民眾的同情心誤用在強姦犯身上。

假如實施鞭刑,那也是要有公佈實施的日期,而且法律不朔及既往,怎麼會殘忍?強姦犯犯罪是被逼的?不是被逼而去強姦他人,被處鞭刑不是自找的嘛!那有何值得同情之處?今日臺灣社會會出現同情壞人的想法,政府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追求社會長久安定,政府必須塑造單一、重要的文化價值觀,放任同情壞人的想法在社會流竄,危害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就是不理性,讓守法民眾受害則是不道德。

留言

  1. 本人现在极度讨厌政客!尤其是中国大陆所谓的建立和谐社会!放TMD的狗屁!政客说的和放屁没说明区别!
    CBOX短暂故障和blogspot在中国大陆被人为屏蔽好多了!
    不知道中国大陆的blogspot要哪天才能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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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用搜狗拼音來打下繁體字,o(∩_∩)o...哈哈!
    這個輸入法不錯,比智能ABC要好啊!我喜歡!比微軟的那個拼音好得不知道多少去了!
    郁悶啊!中國大陸沒有言論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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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在猜會不會是中共要給google下馬威?挑戰中共的言論自由標準,現階段是吃力不討好。只能檯面下運作會比較順利。

    微軟的注音輸入法,有時候出來的字串讓人很無言。

    (意見都離題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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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連續看你PO兩篇性侵文,我也受不了了!這些東西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好的法條總會有被"人笨集團"來用一大堆很爛的人權說法來壓制,然後也有很多偽善的人在那邊附和,也不想想被殺的,被強姦得又不是他或是他家的人,他們有甚麼資格說話,要幫那些禽獸說話前先叫那些禽獸握著自己的懶趴說說看幹啥亂強姦人呢!殺人犯更不用說了,早該槍斃了。

    民進黨沒啥好的,很多人都知道了,只是總會有鄉民在維護它們,我就看看2008會怎麼樣。(雖然我對蘇貞昌印象還不差,但是就是不想看陳水扁的那嘴臉快樂,還有由席昆,那個不管陳水扁說啥都對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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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他們只顧壞人的人權,根本不顧好人的人權,台灣這樣下去會爛更多,這種犯罪不處重刑是沒用的,根本不痛不癢,如果強姦要剁屌,誰敢強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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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能剁屌啦,之前聽人講,被剁掉的會更變態...到時候用更另類的基掰方式強姦。就更糟了...唯有用二犯的強姦犯全部槍斃就不會有人白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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