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不適合廢除死刑
這篇文章大部分的觀點、內容,是讀書會的江澄祥老師提到的。唐太宗的縱囚德政,假如從歐陽修的《縱囚論》批評唐太宗和囚犯上下交相賊,顯得過於武斷。皇帝覺得用儒家立場來釋放犯人,犯人可能會真的像儒家所講認為有羞惡之心,而不再犯罪。縱囚或許還有其它因素,像是其他勢力抨擊皇帝不夠仁民愛物之類的流言蜚語,為了要破除不利言論,所以才不得不縱囚。
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把假釋門檻降成服滿刑期的三分之一,就能申請假釋出獄。馬英九的措施反倒讓社會治安惡化。罪犯因為假釋門檻的寬鬆條件,變得出來容易,入獄不痛不癢。沒有達到監獄罪犯人數的減量,相反地造成監獄關更多無所謂的歹徒。假釋門檻標準放寬是能夠讓被關的人感激,卻造成即將犯罪,或是逍遙法外的歹徒覺得犯罪成本大降。守法的民眾仍舊是最大的受害者,高官卻有官派人員保護。
老師提到馬英九沒有考慮到時空因素,認為監獄讓罪犯提前假釋可以減輕監獄容量負擔,卻忽略這個社會是不斷有犯罪發生,歹徒會不斷地被送到監獄,反而讓監獄人滿為患。現代社會沒有像從前的年代是注重道德和儒家精神的,現在社會的罪犯只會認為減刑、放寬假釋賺到了,不會確實反省自己的過錯。給歹徒甜頭只會讓他們更肆無忌憚,造成現在民進黨執政仍舊是監獄人滿為患。馬英九的作為是短視近利,危害社會整體利益。
再來是提到死刑的問題,可以從絕對和相對來看。生命權是絕對的話,那麼死刑要廢除,因為不可剝奪生命;從相對來講,則死刑不能廢除。(不過,主張生命權不可剝奪可以延伸到墮胎問題,可以因為非健康因素拿掉胎兒嗎?)主張生命權不可剝奪,受害人在殺人兇手面前能夠聲明我的生命權不可剝奪嗎?聲明後殺人犯不聽的話要怎麼辦?廢死刑對被殺害的受害者具有公平正義嗎?既然殺人犯不遵守生命不可剝奪的主張,如果還大聲疾呼廢死刑,可以說某些人權團體需要接受精神、心智鑑定是否正常。
無期徒刑在歐美先進社會比死刑有效,理由在於那些國家的物質條件比較好,無期徒刑是在受苦無法享受生活,在臺灣無期徒刑反而是在享受,不用工作就能白吃白喝白住,日子過得無憂無慮,關個十幾年就能出獄,例如:清大研究生洪曉慧殺死許嘉珍案,洪曉慧被關十幾年就假釋出獄。這對死者公不公平就讓有良知的人判斷了。所以依臺灣社會現在的情況,死刑會比無期徒刑要好,不會讓罪犯覺得有可趁之機。
之前某個強姦犯在獄中苦讀考上臺大,想要申請假釋,但是礙於輿論壓力,法務部沒有批准。這讓臺大學生和附近民眾鬆一口氣。罪犯利用坐牢讀書考大學,考上能獲得假釋資格,這轉變成歹徒投機取巧的一種手段。就算歹徒考上大學應該要等刑期服滿,才有資格註冊入學,不會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法務部和監獄管理者似乎不覺得歹徒這樣的行為投機取巧,而大學也沒有基於學生安全考量嚴正拒絕前科犯就讀。只能說一般民眾神經都滿大條的。
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法官與制度,對於歹徒還真是有夠好的,守法民眾繳稅給有專人保護的官員,很多特勤人員保護的陳水扁還希望廢死刑能入憲,沒人保護的民眾只能乖乖掏錢裝鐵窗自保,祈禱前科累累的罪犯千萬別找上門。我們能平安長大真是個奇蹟。謝天謝地。
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把假釋門檻降成服滿刑期的三分之一,就能申請假釋出獄。馬英九的措施反倒讓社會治安惡化。罪犯因為假釋門檻的寬鬆條件,變得出來容易,入獄不痛不癢。沒有達到監獄罪犯人數的減量,相反地造成監獄關更多無所謂的歹徒。假釋門檻標準放寬是能夠讓被關的人感激,卻造成即將犯罪,或是逍遙法外的歹徒覺得犯罪成本大降。守法的民眾仍舊是最大的受害者,高官卻有官派人員保護。
老師提到馬英九沒有考慮到時空因素,認為監獄讓罪犯提前假釋可以減輕監獄容量負擔,卻忽略這個社會是不斷有犯罪發生,歹徒會不斷地被送到監獄,反而讓監獄人滿為患。現代社會沒有像從前的年代是注重道德和儒家精神的,現在社會的罪犯只會認為減刑、放寬假釋賺到了,不會確實反省自己的過錯。給歹徒甜頭只會讓他們更肆無忌憚,造成現在民進黨執政仍舊是監獄人滿為患。馬英九的作為是短視近利,危害社會整體利益。
再來是提到死刑的問題,可以從絕對和相對來看。生命權是絕對的話,那麼死刑要廢除,因為不可剝奪生命;從相對來講,則死刑不能廢除。(不過,主張生命權不可剝奪可以延伸到墮胎問題,可以因為非健康因素拿掉胎兒嗎?)主張生命權不可剝奪,受害人在殺人兇手面前能夠聲明我的生命權不可剝奪嗎?聲明後殺人犯不聽的話要怎麼辦?廢死刑對被殺害的受害者具有公平正義嗎?既然殺人犯不遵守生命不可剝奪的主張,如果還大聲疾呼廢死刑,可以說某些人權團體需要接受精神、心智鑑定是否正常。
無期徒刑在歐美先進社會比死刑有效,理由在於那些國家的物質條件比較好,無期徒刑是在受苦無法享受生活,在臺灣無期徒刑反而是在享受,不用工作就能白吃白喝白住,日子過得無憂無慮,關個十幾年就能出獄,例如:清大研究生洪曉慧殺死許嘉珍案,洪曉慧被關十幾年就假釋出獄。這對死者公不公平就讓有良知的人判斷了。所以依臺灣社會現在的情況,死刑會比無期徒刑要好,不會讓罪犯覺得有可趁之機。
之前某個強姦犯在獄中苦讀考上臺大,想要申請假釋,但是礙於輿論壓力,法務部沒有批准。這讓臺大學生和附近民眾鬆一口氣。罪犯利用坐牢讀書考大學,考上能獲得假釋資格,這轉變成歹徒投機取巧的一種手段。就算歹徒考上大學應該要等刑期服滿,才有資格註冊入學,不會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法務部和監獄管理者似乎不覺得歹徒這樣的行為投機取巧,而大學也沒有基於學生安全考量嚴正拒絕前科犯就讀。只能說一般民眾神經都滿大條的。
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法官與制度,對於歹徒還真是有夠好的,守法民眾繳稅給有專人保護的官員,很多特勤人員保護的陳水扁還希望廢死刑能入憲,沒人保護的民眾只能乖乖掏錢裝鐵窗自保,祈禱前科累累的罪犯千萬別找上門。我們能平安長大真是個奇蹟。謝天謝地。
如果廢除了死刑,或許犯罪率會提高也說不定!況且,如果無論犯下什麼滔天大罪都不會被判死刑,那麼 ... 對於那些受害者的家人,是不是非常不公平?
回覆刪除我個人也認同,不適合主張廢除死刑;致於要不要判決死刑,那就得適人證物證的案例來裁定.
回覆刪除以台灣目前中產階級以的一群,經濟條件極差的狀況下,服刑不僅可換得遮風蔽雨和三餐溫飽,甚至有機會可以安心讀書,反而造成一種求之不得的風潮.
以美國為例,為主張生存權,只要經過登記程序,可以擁槍自衛.另外,強姦犯若假釋出獄,管區警察會立牌告知附近居民,以提升防犯的安全問題.法律之前是人人平等,但只要經過法律審判後的犯罪行為,就無法主張穩私平等性,這才是先進國家對人權的基本尊重.
反觀台灣,老是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做法,身為台灣的人民,真得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 或許真得只能自求多福了....
绝对不能废除死刑,废除了死刑只能让有权势的人更加逍遥法外,使社会更加不公。
回覆刪除同意!
回覆刪除我只要看到那些重刑犯服個幾年就假釋出獄,
回覆刪除繼續為非作歹, 我就 "譙在心裡口難開" (因不允許自已說髒話, 但譙在心裡總可以吧!).
最好不可廢, 萬一要廢死刑的話, 要一罪一罰刑期累計, 且服刑期限無上限, 重刑犯終身不得假釋.
反正中国是不会废除死刑的!太多人该杀了!把当官的全部杀一遍也不冤枉他们,然后提拔上来一批再杀光也不过分。
回覆刪除FF有个IEtab的插件,可以在FF中用IE浏览不支持FF的网页。
我也不贊同廢除死刑哩!
回覆刪除義大利的無期徒刑罪犯,居然要求判處死刑。假如中華民國的生活物質條件和歐美工業發達國家相同的話,廢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才能讓壞人不知為何而活。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