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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我愛挖鼻孔!



前在同班一年的國中同學的「非死不可」留言,自己以為無傷大雅的開玩笑,國中同學即稱呼我國中時期的外號:「鼻屎」。目睹這塵封於記憶深處的不雅外號,便刪除在他的塗鴉牆留言,他也從善如流把他的留言刪除,當然我自此不在他的非死不可留言、按讚,避免自取其辱。但是雙方沒有因此刪除好友,不過後來還是刪除了。

會有鼻屎這個外號,是我咎由自取。國小五、六年級常常當眾挖鼻孔,卻沒有任何同學告誡此行為有礙觀瞻。升上國中一年級之後,是全新的同班同學,我仍然照舊、不以為意地當眾挖鼻孔,挖出來的鼻屎不是亂彈,就是黏在課桌底下。這無人側目的日子到國二就變調了。一位男同學開始注意我的行為,並公告周知與取外號,頓時感覺到眾人的目光聚集在我的雙手,挖鼻孔變得不隨心所欲了。

然而仔細觀察其他同學的反應,發現三分之二或是四分之三的人很厚道,根本就懶得理我到底有沒有挖鼻屎,只要不是在他們面前,或是用小指頭去碰他們,這三分之二的同學才懶得關注這議題,頂多開開小玩笑罷了;而剩下的同學則是和我劃清界線,與我的小指頭、課桌保持安全距離,喊我鼻屎,讓我牢記在心他們對我的「關愛」,迫使我改掉這不衛生的壞習慣。

國三能力分班,新同學也跟著稱呼我鼻屎,〈分到升學班不代表個性會比較善良〉,真的非常「感謝」那位幫我取外號的同學和他的狐群狗黨替我向新同學打開知名度,產生他們沒目睹過的刻板印象,雖然他們並未參與我的過往。升上高中就跟這個不雅外號說再見啦,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底細,國中時期遭遇的言語暴力、尖酸刻薄,讓我在新環境裡以乾淨的小指頭示人。人真的有適應環境的進化能力,或者說是聰明的自保能力,為了擺脫某些人的言語暴力,無形中被迫參與他們的遊戲規則。

多年未見的外號赫然出現,心情卻非他鄉遇故知的溫馨,而是狹路相逢的不舒服。這也讓我警覺要是將來在國小、國中或是大學同學會,向點頭之交的同學打招呼,必須避免叫對方在學生時期的外號,免得對方賞我衛生眼。客套、公式化的問候是最安全的自保守則。另一方面,自我形象的塑造與維持不可或缺,沒有帥氣的面貌,乾淨舒服的服裝儀容、得體合宜的言行舉止,就是和帥哥美女一較高下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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