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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保守派觀點看性侵害


近性侵害的相關新聞炒的沸沸揚揚的,民進黨的幾位女立委提出使用鞭刑的主張,正反意見都出籠角力。而被性侵犯的受害者各種年齡、穿著打扮和被害時間都不相同,因此就冒出批評受害者穿著太火辣、夜間外出自找麻煩的落井下石的聲音。批評者可能思維比較傳統、保守,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就不太同情受害者。

一些女權主義者主張要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女性穿著火辣是該有的自由,男性只能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女權主義的主張很正確,每個人都必須尊重他人,但是「發乎情,止乎禮」的觀念、要求雖可被大多數人遵守,但是卻仍舊會有少數人做不到止乎禮,而做出性侵害的行為。要說色狼是故意的倒也未必,因為男性的淫慾被挑起要加以克制,就要看個人修養和道德了。

展場辣妹、檳榔西施和一些穿著火辣到不行的女性,時常是色慾薰心的變態男子所注意的目標,女性有權力穿著非常火辣的服裝展現姣好身材,男性也有義務要非禮勿動,可是色慾是人的天性,穿著火辣又要變態克制性慾,這不是強人所難?為何要挑戰會讓你身陷險境的原始慾望?我不是主張穿著火辣被性侵害活該,而是大部分女性的體力都輸給男性,男性要霸王硬上弓的失敗機會很少,法律是事後補救的措施,聰明的女性請學會趨吉避凶。

展場辣妹會抱怨被臺下群眾瘋狂拍攝,拍攝畫面都是抓走光鏡頭,以及一些養眼畫面。展場辣妹是自豪身材、面貌不錯才去應徵,你就是靠本身的優點吸引眾人目光,自然是蒼蠅叮大便,嫌怪怪男意淫?要嘛服裝就保守一點,可能臺下觀眾去掉大半;要不就別賺這個錢,不過發宣傳單的薪水大概會被你嫌少的可憐,不然你早就去做了。

檳榔西施為了要吸引人客光顧消費,身上的布料少到只能遮住三點,有的甚至不遮。下流的檳榔攤還會有買多少錢,就能摸哪些部位的優惠,為了賺錢不擇手段,自然性騷擾的情況比比皆是。利用男人好色的本性賺錢,沒什麼對錯,但是一邊賺錢;一邊罵人客好色,則顯得卑鄙市儈。今天新聞有播檳榔西施希望能獲得尊重,可是一般不買檳榔的人、安分賺辛苦錢的人要怎麼尊重你?尊重檳榔西施的話,那從事一般正當職業的女性,不就要頂禮膜拜了?

批評展場辣妹、檳榔西施等穿著性感的女子,不是幫性騷擾的罪行解套,從事那樣的工作本來就會吸引登徒子伸出鹹豬手,如果都是正人君子,其實也不必穿著下流來吸引民眾。真的要尊重的話,應該是根本就不看服裝暴露的女子,就算不被性騷擾,也不可能會獲得尊重,如果舒淇認為掰開女陰的寫真集能獲得尊重,那他何必汲汲營營要全面回收?尊重是要給大家閨秀、潔身自愛的女性。

回教國家對女性的規範繁多,在其它國家看來算是很不合理,可是換個角度來看,卻是保護女性的手段,避免被男人的原始本性侵害。他們對性犯罪的處置是絞刑之類的酷刑,女人都被規範隱藏激起男人性慾,卻遭到玷辱,被處絞刑就是罪有應得,如果還覺得強姦犯遭受酷刑很殘忍,那就表示同情壞人的人是非不分、善惡不明。

臺灣會有為數不少同情壞人的人,表示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混亂,女權主義要性高潮、要身體解放、要穿著火辣不被性侵害,但是這些主張無法說服所有人,有些人則認為財不露白是上策,不要引誘人犯罪。我們都被教導不要炫耀自己多有錢,錢財外露就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因此除非是白痴才會廣播自己多有錢。想要爭奇鬥艷的女性,整裝打扮出門前,請選擇是能趨吉避凶爸媽叮嚀的「財不露白」,或是會讓你勾引到「牛鬼蛇神」身陷險境的女權主義主張?

是的,臺灣有性侵害防治法,不過你真的確定要走到這一步?那時,難過的只有你的父母,就算女權主義者留下同情的眼淚,他們永遠只是局外人。

留言

  1. 是說得好。

    其實很多時女權主義只是幌子,想佔便宜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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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多被性侵害的,並非檳榔西施或是展場辣妹,以最近性侵的案例來說,醫科女生並無穿著不妥的問題,計程車年屆60的女司機也同樣無穿著不妥的問題,甚至幼童的性侵害,他們的衣著是父母所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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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不到连台湾的IP都封锁了!中国大陆太无耻了!
    呵呵!
    大家一定要理智战胜感情啊!冲动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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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穿著曝露的辣妹被性侵的機率不見得比較高,但被性騷擾的機率卻高得多。

    我贊成鞭刑,讓那些人也嚐嚐痛不欲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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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反對性侵害,應有法律制裁;但,鞭刑,不行,否則一旦開禁,今天是性侵鞭刑,明天就可能來個強盜鞭刑,後天呢?可能就有150項犯法鞭刑,....,最後,又落入刑求的泥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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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個貓咪和狗狗抱在一起的照片真是超級可愛的!五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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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karl老大,下次留意見後,也要附上你的網頁啦,這樣可以直接回訪。

    ysobored你的網頁很炫,都是英文和動畫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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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可以問個問題嗎?
    那照片是貓貓侵犯狗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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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這種現象也許是女權伸張必經的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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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這是代價有點過高的磨合期,性犯罪者不會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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